Category: 媒體及文化

「馬灣歷史文化深度遊」導賞團

導賞團穿梭區內多個地標,包括:馬灣大街村北、馬灣藏館、東灣、馬灣天后廟、馬灣北灣天后宮、芳園書室、「九龍關」及「九龍關借地七 英尺」碑石、香港東灣仔北遺址、舊碼頭。帶領愛好藝術、文化、 手工藝,以至本地情懷的社區朋友,親身感受馬灣區具特色的中西新舊文化匯聚

【星‧聲Career】吳家嘉 (Boutir創辦人):「掌」出生機 網店平台業績不跌反升 數碼行業「疫」市向好

本港今年經濟受疫情影響,加上出入境的限制和限聚令的施行下,多個行業的業績並不理想,零售業與飲食業亦首當其衝。為了生存,各行業都施展渾身解數,不少零售實體店開始轉移陣地,開展網上銷售商機。而本港為中小企開設網上商店的掌舖(Boutir)在第一季創下佳績,單是3月,付費客戶已較1月急升約3倍,創辦人吳家嘉(Eric)指,行業發展前景向好,絕不容忽視,公司正打算擴展團隊,招聘各方面的人才。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免費電視牌照意見調查(第三輪)》發佈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免費電視牌照意見調查(第三輪)》發佈

(2013年6月13日)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就香港市民對免費電視牌照的意見,進行電話訪問,並於今早舉行發佈會。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資深傳媒人鍾一鳴及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均有出席,分析及評論有關調查。 調查於2013年5月31日至2013年6月3日進行,以音頻電話成功訪問514名香港市民,結果分析如下: 三次調查支持發出新牌照的市民均逾八成   支持發牌態度明確 80%受訪者支持政府發出新免費電視牌照,與上兩輪同類型調查的85%及83%相若,反映市民支持發出免費電視牌照的態度明確。 逾七成市民認同節目質素是發牌的重要標準 調查亦問及受訪者對發牌標準的看法。74%的受訪者認為,政府應以「申請機構的節目質素」作為發放新免費電視牌照的標準,明顯地高於其他標準,反映市民十分重視申請機構的節目質素。 另外,有37%的受訪者選擇「公眾對申請機構的認知度」作為標準之一,而「申請機構的節目收視率」及「申請機構經營業務的成績」則分別有28%。 根據第二輪的同類型調查,逾半市民不太滿意現時兩間免費電視台的節目質素,有逾七成的市民認為,發牌有助提升電視節目質素,這反映了市民對獲發牌免費電視台的節目質素有一定要求,希望藉發牌提升的節目質素,與逾七成市民認同節目質素是發牌重要標準的結果吻合。 逾半市民認為政府應發牌予三間申請機構  王維基香港電視的支持度最高 在現時三個有意申請免費電視的機構當中,有63%的受訪者認為政府應該發牌予「王維基的香港電視」,為三間申請機構中最高,認為不應發牌的只有8%。  「now的香港電視娛樂」及「有線的奇妙電視」,則分別獲得52%及50%的受訪者支持,認為政府應予以發牌,不認同發牌的比率只佔14%。值得留意的,是受訪者認為不應該發牌予三間申請機構的比率甚低,進一步印證市民支持發放新免費電視牌照,但仍有約三分之一受訪者對發牌事宜表示「不知道」或「沒所謂」,顯示三間申請機構的知名度仍然有限,未能爭取部分市民的支持。 有關調查的詳細內容請在這裡下載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免費電視牌照意見調查2013》發佈 83%市民支持發新免費電視牌

(2013年3月20日)社區發展動力培育委託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就香港市民對免費電視牌照的意見,進行電話訪問。調查於2013年3月5日至3月6日進行,以音頻電話成功訪問505名香港市民。調查結果重點如下:   絕大部分市民支持發出新牌照   有助提升電視節目質素 根據調查,有83%受訪者支持政府發出新免費電視牌照,其中「十分支持」佔55%,「幾支持」佔28%,和上次調查(85%)相若。比較上次相關調查,「十分支持」佔49%,「幾支持」佔36%,可見「十分支持」發出新免費電視牌照的人數有顯著增加,提升了6%。 另外,有73%的受訪者認為,政府發出新免費電視牌照,有助提升電視節目質素,認為發新牌照對電視節目質素「無影響」或「唔知/難講」的受訪者,分別只有17%及6%。   市民對現時兩台節目意見不一   「不滿」及「一半半」人數合共過半 調查發現,有51%的受訪者不滿亞洲電視現時播放的節目,滿意該電視台節目的受訪者只有11%,有21%的受訪者表示「一半半」。另外,對於無綫電視播放的節目,表示「滿意」的受訪者有43%,表示「一半半」及「不滿」的受訪者分別有39%及15%。 比較現時兩間免費電視台,市民對無綫電視節目的滿意程度普遍較亞洲電視節目為高,但表示「不滿」及「一半半」的人數仍然過半。   大部分市民反對「滾動式重播」   期望電視台多製作時事、新聞及財經節目 絕大部分市民反對免費電視台作「滾動式重播」,即將同一節目重播多次的做法。有63%的受訪者對這做法表示「不滿」,表示「一半半」及「滿意」的分別只有20%及14%。 調查結果顯示,最多市民希望免費電視台多製作的節目類型是「時事、新聞報道及財經節目」,佔整體受訪者的72%。另外,分別有47%、46%及32%的市民,希望免費電視台多製作「綜藝節目」、「本地劇集」及「體育節目」。 有關調查的整份報告,可在這裡下載。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就是次調查結果的分析如下: 兩台表現未符合公眾期望   不滿比例大幅上升 2009年免費電視台牌照的中期檢討,政府委託的研究指,只有少於7%受訪者不滿節目質素,約12%不滿兩家免費電視台提供的節目種類或選擇,表現「大致符合公眾的期望」。 根據本次調查,有51%的受訪者不滿亞洲電視現時播放的節目,即使是滿意程度較高的無綫電視,表示「不滿」及「一半半」的人數仍然過半,比起2009年政府中期檢討時的研究,不滿的比例大幅上升,可見市民認為兩台的表現,並未合乎公眾期望。   節目欠種類「滾動式重播」盛行   增發免費電視牌提升節目質素 早就2009年的中期檢討中,便有意見反映免費電視台播放太多外購劇集及娛樂節目。根據本次調查,有72%受訪者期望電視台多製作「時事、新聞報道及財經節目」,另外,亦有63%受訪者反映不滿電視台「滾動式重播」做法,可見市民對兩台的節目種類及數量有所不滿。 根據本次調查,有73%的受訪者認為,政府發出新的免費電視牌照,有助提升電視節目質素,可見市民認為,增發免費電視牌照,可改善兩台未符公眾期望的現況。  ...

Internet Saturday 3 – 博客言論無自由?!

Internet Saturday 3 – 博客言論無自由?!

月前台灣 Blogger 寫食評被狀告, 店東要求賠償五十萬台幣! 另一方面, 香港政府亦疑似立例規管網上言論, Blogger 的言論看似處處被受限制, 究竟今天於香港發表言論是否仍然自由?? 博客寫評論式文章又有什麼需要留意?? 我們找來了飲食博客、律師、獨立媒體人、前新聞報導員及香港互聯網協會主席,同大家分享他們對網上言論自由等論題的看法,解答Blogger最想知道的言論自由及法律責任問題。 日期:2011/07/16 時間:7:00pm – 10:00pm 場地:CDI 社區互動室 香港天后電氣道 148 號 2102室 費用:全免 名額:80個座位 語言:廣東話 報名:http://goo.gl/0VjHT *活動供應小量輕食 主持 香港互聯網協會主席 – 莫乃光 博客 – Jonathan Sin...

「網絡自由民間諮詢大會」

「網絡自由民間諮詢大會」

網絡自由關注組(Internet Freedom Concern Group) 誠邀關注網絡自由的您出席本週在香港城市大學舉行的「網絡自由民間諮詢大會」,集思廣益,捍衛網絡自由!詳情如下:   日期︰2011年6月19日(星期日) 時間︰下午2:30至5:30 地點︰九龍塘達之路香港城市大學LT-4 司儀︰慢必(人網CEO) 嘉賓: 林子健(青台台長) 范國威(網台節目主持人) 巫堃泰(社區發展動力培育高級項目主任,網台節目主持人) 黎廣德(公共專業聯盟主席,網台節目主持人) 陳倩瑩(香港專上學生聯會秘書長) 羅沃啟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   稍後將有更多嘉賓加入,敬請留意!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就選舉管理委員會《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的初步回應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就選舉管理委員會《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的初步回應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下稱CDI) 一直關注媒體與文化政策在香港的發展,並在過去作出多項研究及倡議項目。我們於2010年8月公佈了《廣播業困局與未來發展的路向報告》及與多個網台於廣管局對免費電視牌照進行中期發牌檢討期間,開展《反對大氣電波壟斷》聯署,於一個月內收集到超過1300個實名簽名。   就選選舉管理委員會(下稱選管會)於2011年5月發表的《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下稱指引),本智庫有以下回應:   網上媒體如恆河沙數 ,選管會對互聯網存認知落差 網上媒體為所有互聯網使用者均可設立、收聽或收看和參與討論的媒介。只需要一部連接互聯網的電腦及安裝相關軟件及服務,即可開台,部份服務及功能甚至為免費。由於任何人士或機構均可以十分低廉的價格開設一次性或多次性使用的網上媒體,以現行選管會建議指引來作準的話,全球的網上媒體實在多得不得盡錄。因此,選管會監管所有網上媒體以執行公平時間原則,有着不可克服之技術難度。選管會對網絡世界有上述認知落差,其效率及適應社會變遷之能力,實在未能與其他政府部門看齊。   網上媒體未有如傳統電子傳媒及使用公共資源,作出規管實屬荒謬 現行電子傳媒使用大氣電波作出廣播。由於大氣電波容量有限,一個頻譜被佔用之後就不能夠被另一人所用。因此,大氣電波被視為公共資源,使用前需要得到行政部門批准。使用公共資源,則需要符合公眾利益,實屬理解。然而,網上媒體沒有佔用任何大氣電波。作為傳播媒介的互聯網為私人或商業運作,並不是公共資源。因此,要求網上媒體遵守上述原則,份屬荒謬。   如何界定政治宣傳及網上媒體,隻字不提 若干政治團體及政黨成立所屬的網上媒體,用作介紹及倡議政治理念及政綱。若將平等原則硬套於該等網上媒體,將變相增加成本,抬高發聲門檻,為政黨宣傳及倡議工作制造不必要的障礙。再者,在現有未有任何發牌限制之下,任何人士,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均可成立網上媒體倡議其理念,平等原則將令網上媒體面目模糊、不倫不類,令倡議成效大打折扣。然而,選管會對於政治宣傳及網上媒體未有清楚定義,引致上述質疑出現。   互聯網無遠弗屆,對海外內容作出監管不甚可能 由於寄存網上媒體內容的網路伺服器(Server)可以不是位於香港,因此香港的網上媒體節目及任何內容,可以寄存於不同國家。除此以外,互聯網的鏡站(Mirror Site)技術,可以自動複製網上媒體的內容到其他國家及地區伺服器而無需得到原伺服器批准。對於上述技術情況,現行建議卻沒有任何探討,引致候選人可能於不自覺的情況下墮入法網。   另外,網域名稱(Domain Name)是屬於不同國家的管轄範圍。例如「.com」由於美國管制,而「.hk」由香港管理。就算一個網上媒體的伺服器設於香港,假若其網域名稱是屬於他國管轄的話,該網上媒體則自動受到該國相關法例規管。如果選管會介定一海外網上媒體伺服器寄存的內容違反公平原則,又是否需要進行跨司法管轄區執法?   CDI將會與網絡自由關注組繼續跟進該指引,如有任何查詢,請與我們(2123-1701)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