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tonio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 2011年區議會議員活躍度報告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 2011年區議會議員活躍度報告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於2011年10月27日舉辦《有關區議員於區議會會議中活躍度》研究發佈會。該報告以2011年區議會會議紀錄及出席紀錄等文件為根據,並以三個狀況去分析向區區議員於2011年頭3次大會會議中的活躍程度。而該3個狀況分別為1. 出席狀況、2. 提交討論文件狀況及3. 發言狀況。

根據分析結果,是次研究有4個重點發現如下:

  1. 按議員獲取議席的方法而言,本研究發現委任議員在出席及完成會議方面的參與較民選議員略高;於加入發言狀況的因素後,則民選議員在區議會會議上較委任及當然議員活躍。
  2. 就政治陣營而言,泛主派議員不論在個別範疇如出席狀況,發言狀況,提交討論文件次數方面比建制派活躍。在綜合活躍度上,亦有同樣的傾向。相反地,獨立人士在各方面也是活躍度最弱的組別。
  3. 依政治陣營分類而言,泛民主派政黨中以較新和細小的政黨(如公民黨和新民主同盟)表現最活躍;而民協在各方面的狀況,活躍度排名則保持在中上的位置,而在提交討論文件上更是第一位。在建制派政黨中,民建聯較其他親建制派中政黨活躍。
  4. 個別區議員方面,本研究發現大部份立法會兼任區議會議員均能出席並完成會議;而發言狀況及提交討論文件次數則表現一般。

 

綜合活躍度最高(全出席、發言狀況最活躍及曾提交討論文件)之區議員名單

區議會

姓名

性別

所屬政黨

獲取議席方法

出席狀況

(組別)

油尖旺區

孔昭華

民建聯

民選

2

荃灣區

黃家華

公民黨

民選

2

西貢區

方國珊

委任

2

油尖旺區

林浩揚

民主黨

民選

1

中西區

鄭麗琼

民主黨

民選

1

深水埗

譚國僑

民協

民選

1

離島區

容詠嫦

公民黨

民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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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建議區議會盡可能統一會議紀錄格式,並統一所提供有關議員表現的數據(如遲到早退紀錄),甚或提供一些精簡的議員表現指標,讓市民更能掌握議員在區議會內之表現。

如欲下載全文,請按此處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就競爭條例修訂草案的回應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就競爭條例修訂草案的回應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CDI) 積極參與競爭法的相關立法程序及競爭法的倡議工作。於2010年10月,CDI協辦由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主辦的《香港需要怎樣的公平競爭法》論壇;並於2011年5月與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辦事處合辦《消除現存競爭法疑慮的新視野》研討會,就商會及中小企的疑慮與國際公平競爭法學者李察.域爾斯教授進行交流。於2011年7月,CDI公佈《完善的競爭法︰創造更有利的營商環境及保障消費者利益》 研究報告,並對政府提交立法會的競爭條例草案提出5大建議[1]。   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於2011年10月18日提出競爭條例草案修訂,本智庫回應如下:   1.         政府於草案修訂中採納CDI建議引進之低額模式,並且對於政府沒有因為商業壓力而將中小企豁免於四類嚴重反競爭行為表示歡迎。合謀定價、圍標、支配市場及限制產量均屬嚴重扭曲市場行為;企業不論大小,均應受到同等法律對待。而其他國家實施的公平競爭或反壟斷法例,均沒有將中小企豁免於違反四類嚴重反競爭行為之外。   2.          對於政府建議取消個人訴訟機制,CDI認為此舉將令未來的競爭委員會完全主導檢控決策而公眾並沒有機制能夠覆核競委會的決定。CDI堅持政府應該長遠應該引入集體訴訟機制,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並對政府取消私人訴訟機制表示失望。   3.          政府並建議不監管電訊業以外的合併收購活動,實在對其他企業採取不平等對待。CDI認為只要收購合併活動令新業務實體佔據市場40%以上,便應該視為「具市場支配地位」並受到競爭條例規管。   4.          CDI反對將規定罰款上限大幅調低至每年本地營業額的10%並為期最長3年的規定。以3年為罰款規定的界限,並沒有實際而有效的行政及立法依據;假如在港註冊企業涉及觸犯跨國壟斷行為,將同樣影響香港經濟及本地消費者的利益。CDI認為罰款應以反競爭行為相關的營業額的10%及以觸犯反競爭行為的年期作為罰則標準。CDI重申,反競爭行為罰則應具威懾作用。若然在港註冊企業進行跨國反競爭行為,便應對相關行為予以懲罰,而並非以國界為限作出豁免。   整體而言,政府建議的競爭條例草案修訂對於商界作出過份讓步,損害消費者權益。CDI要求政府於再次提交立法會前再次進行修訂,以保障消費者及中小企利益時,亦避免競爭法成為對大企業沒有阻嚇力的法例。 [1]請參閱http://bit.ly/cdicomlawreport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回應2011-2012年施政報告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回應2011-2012年施政報告

核心價值未達 開來欠缺承諾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回應2011-2012年施政報告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為一民間智庫,就6大政策範疇為公民社會及香港提出多項政策建議。就第三屆特區政府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所提及的多個內容,本智庫根據6項關注範疇將其分類,並有以下回應。

 

五團體要求政府為貧窮工人提供膳食津貼

五團體要求政府為貧窮工人提供膳食津貼

 

近年食物價格飆升,最新調查報告顯示,香港低收入在職人士想保持基本均衡營養飲食,每日需額外36.6元(4.7美元),貧窮家庭兒童則每日欠17.5元(2.2美元)。五個本地團體包括社區發展陣線、社會發展動力培育、關注綜援檢討聯盟、街坊工友服務處及樂施會,今天(10月2日)共同發表《在職貧窮家庭的基本均衡營養膳食開支及政策建議》調查報告。

 

調查全文可按這裡下載

 

糧食價格於全球各地均升至歷史新高位,使貧窮及饑餓的情況惡化。我們預期,除了上升的糧食價格外,高企的油價和疲弱的美元將繼續令香港增加通脹壓力,更多低收入市民可能因此陷入貧窮和饑餓境況。

 

本調查於2011年8月22日至9月4日期間進行,結果顯示,612歲兒童及在職成人購買基本均衡營養食物所需的日均費用分別為47.5元及66.6元。然而,根據樂施會最近的研究《食物通脹下貧窮家庭生活狀況調查》[i],在職貧窮家庭平均每人每日的食物開支為30元(3.8美元)。因此,兒童及在職成人分別每日需要額外的17.5元及36.6元,方可獲得基本均衡營養膳食

 

調查以一份6至12歲兒童及在職成人一周基本均衡營養餐單為基準,該餐單是根據衞生署所推廣的「飲食金字塔」而設計,並已諮詢註冊營養師的意見。我們於19所街市搜集餐單內的食物價格資料,並計算購買餐單食物之每日平均成本(中西區石塘咀街市及天水圍頌富街市的食物價格最高,而深水埗北河街街市及東區渣華道街市食物價格最低)。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對《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公眾諮詢》的意見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對《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公眾諮詢》的意見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對《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公眾諮詢》的意見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下歸本智庫)致力促進民間及公民社會互動,並希望透過不同種類的交流及對話,能夠在不同政策範疇上讓相關的持份者得以溝通,從而凝聚共識。於過去一年,本智庫就着香港政治制度事宜,與其他公民社會團體舉辦多場論壇及民意研究調查。   就政府所提出的《填補立法會議席空缺安排公眾諮詢》(替補機制),本智庫的意見如下:   1.     諮詢存在針對性,而未能回應部份民意所求 環觀整份諮詢文件,政府並沒有交代「社會上有意見認為需要修補漏洞」的客觀理據。政府當局以2010年5月立法會補選投票率低為由,解讀成為沒有投票的人士為支持替補機制,當中的邏輯十分牽強,甚至紊亂。雖然當局經已回應本智庫需要設立諮詢的訴求,但是當局未能夠進行一個全面、公正而客觀的諮詢,亦沒有將部份要求維持補選制度的民意要求納入建議其中。而諮詢文件中更明顯指出是次立法的原因為因為5位議員辭職及再參加補選而啟動,令諮詢存在針對性。   2.     建議方案與目的互相違背,立場偏頗 政府當局於是次替補機制諮詢立法中訂立出(1)浪費公帑及(2)議員辭職再參加隨後補選,為需要堵塞的漏洞,可是在於諮詢文件中第一、二、三號建議均未能滿足要求(1),而四號建議更與基本法中有關立法會所組成之人數有嚴重衝突。故此,本智庫認為建議的4個方案均違背替補機制的原目的。再者,諮詢文件並沒有將「不需要堵塞漏洞」作為一建議方案,令諮詢產生前設,立場偏頗。   3.     建議方案仍然有違背《聯合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嫌 雖然政區政府不確認《聯合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B)中有關普選的條款,但是政府當局從回歸後沒有否認公約中第25條(A)及25條(C)於香港的適用性。本智庫代表曾經於2011年6月18日於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要求林瑞麟回答諮詢文件的4個方案是否符合公約第25條中有關 (甲)直接或通過自由選擇的代表參與公共事務;及(丙)在一般的平等的條件下,參加本國公務的規定。由於本智庫認為諮詢中4個建議均有違反條約之嫌,作為該協約成員地區,特區政府應該向公眾清楚表達認為該等建議符合條約的理據,以免香港政府觸犯國際公約。   基於上述理由未被充份解釋及回應,本智庫要求特區政府立即撤回事次諮詢及其建議之所有方案。如當局需要重新舉行諮詢,就必須要加入「保留補選機制」作為建議選項之一,並向香港市民闡述多個建議方案的不同之處及對於日後對市民行使公民權利所受的限制。假如特區政府及相關政策局未能回應上述訴求,並於符合《基本法》及《聯合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基礎上未能提出任何「堵塞漏洞」的建議的話,政府必須保留補選,以保障香港市民的公民權利不被侵犯及於國際層面上受到憲法挑戰。

「全民退休保障」研討會

  香港菁英會社會民生研究會主辦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協辦   「全民退休保障」研討會 隨著人口老化,探討香港在邁向高齡化社會時,如何做到「老有所養」,「全民退休保障」應何去何從,實在值得社會各界理性討論。香港菁英會社會民生研究會將於2011年8月25日 的「全民退休保障」研討會 ,歡迎各界青年朋友參加。相關資料如下:   日期:       2011年8月25日 時間:     下 午6時45分至8時15分(6時30分開始登記) 地點:     香港灣仔駱克道3號香港小童群益會607室 費用:     免費 名額:     80人   講者: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副教授羅致光,SBS,JP 香港嶺南大學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社會學系陳章明講座教授BBS, JP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張國柱議員 香港菁英會洪為民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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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智庫研討會系列 《在職貧窮》研討會

  《在職貧窮》研討會 最低工資已於今年5 月實施, 但如何計算休息日及飯鐘錢等勞資矛盾隨即浮現。與此同時,通貨膨脹及租金上升令低收入人士的生活更為艱難。在職卻未能擺脫貧窮,究竟原因何在?本研討會將邀請經濟學者、政黨人士及社工等講者從不同角度討論上述議題。   詳情 日期: 2011 年8 月6 日 (星期六) 時間: 下午 2 時30 分 至 4 時30 分 地點: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5 號溫莎公爵社會服務大廈4 樓香港醫學組織聯會演講廳   講者: 田北辰先生(新民黨副主席) 林本利博士(前理工大學會計及金融學院副教授) 丘建文先生(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 陳宇翔先生(社區發展陣線 天水圍社區發展計劃 計劃幹事)...

Internet Saturday 3 – 博客言論無自由?!

Internet Saturday 3 – 博客言論無自由?!

月前台灣 Blogger 寫食評被狀告, 店東要求賠償五十萬台幣! 另一方面, 香港政府亦疑似立例規管網上言論, Blogger 的言論看似處處被受限制, 究竟今天於香港發表言論是否仍然自由?? 博客寫評論式文章又有什麼需要留意?? 我們找來了飲食博客、律師、獨立媒體人、前新聞報導員及香港互聯網協會主席,同大家分享他們對網上言論自由等論題的看法,解答Blogger最想知道的言論自由及法律責任問題。 日期:2011/07/16 時間:7:00pm – 10:00pm 場地:CDI 社區互動室 香港天后電氣道 148 號 2102室 費用:全免 名額:80個座位 語言:廣東話 報名:http://goo.gl/0VjHT *活動供應小量輕食 主持 香港互聯網協會主席 – 莫乃光 博客 – Jonathan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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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士需要:就業與貧窮」研討會

  「扶貧智庫」由五個關心本地貧窮問題的智庫與社聯共同策動,針對本港不同的貧窮議題邀請各界進行深入研討,探索可行的、具創意的扶貧策略供公眾及政府參考,以改善本地的貧窮情況。 政府統計處的最新數字顯示15 歲及以上殘疾人士﹙智障人士除外﹚當中只有11.8%為就業人士。政府雖然已訂立殘疾人士生產能力水平評估以配合最低工資的實施,但有意見認為評估機制存在不少問題。殘疾人士如何可以克服身體障礙,投入工作以賺取報酬滿足生活需要?此課題實在值得公眾探討。   「殘疾人士需要:就業與貧窮」研討會詳情 日期: 2011 年7 月23 日 (星期六) 時間: 下午 2 時30 分 至 4 時30 分 地點: 香港灣仔駱克道3 號香港小童群益會7 樓704 室   講者: 張超雄博士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政策成員 莊陳有先生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會長 邵日贊先生 龍耳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