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發展動力培育 就《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畫》公眾諮詢 作出之跟進陳述

社區發展動力培育一直關注香港的土地及房屋政策,並於過去開展了香港土地發展關注計劃及舉辦《香港的地產霸權》講座,與公民社會團體及市民討論香港的土地及房屋政策。

 

就《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劃》(下稱行動計劃)公眾諮詢,本智庫已於2011年2月10日向規劃署及公眾發表對本計劃的意見,內容可於本智庫網站查閱。直至今日,署方仍然未能夠就意見書中關於城市融合論述、區域性分工、人文及社會文化差異及欠缺公眾參與的意見作出任何回應,本智庫深表遺憾。另外,本智庫亦於早前時間就行動計劃中其中一個項目《興建深港西部快速軌道》表達了反對意見,並揭露規劃署贊同興建鐵路的立場與路政署以技術和涉及大規模填海為由反對興建的意見南轅北轍。原文可瀏覽本網站查閱。

 

本智庫在諮詢期完結之後,繼續就該行動計劃進行探討。直至截稿日,本智庫發現整份研究質量及於實踐上有以下3大缺憾:

1.     引用內地學術研究,其學術水平質素成疑

行動計劃的彙報稿[1]說明,該研究為參考了由中國建設部審核並接納的《宜居城市科學評價指標體系研究》[2]。本智庫翻查該份研究報告後,對整份報告之學術質素有所保留,並提出以下的質疑:

 

l   研究報告由第10頁至第25頁,列舉了衡量宜居城市的權重指標。可是,以100分為滿分的指標中,社會文明度中的政治文明只值3分,其中的民主監督更只值0.6分;社會和諧卻值2分。更加費解的是,生活便宜度的權重(30分)竟然比政治文明(3分)高10倍。至於如何將概念操作化(Operationalization)而得出該等權重指標,研究卻未有提及。

 

l   研究第30至34頁列出了3個宜居參考指標,分列為(一)前任國家主席於第十六次人大報告及現任國家主席胡錦濤提出之科學發展觀、(二)中國工程院院士吳良鏞主編的《人居環境科學導論》中人居環境科學理論及(三) 《經濟學人》雜誌資訊情報組(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EIU)12項主要城市指標[3]。可是,為何會得出各佔1/3的權重,報告卻隻字不提。更甚的是,將科學發展觀化成為可量化宜居指標的方法均為久奉;《經濟學人》出版的報告內有5個類別合共30個指標,取捨12個的理據亦未有在研究內有所提及。

 

l   研究第36頁指出,發展「以人為本」的城市符合中共總書記胡錦濤於2004年提出的科學發展觀。而宜居城市建設將會成為新的城市革命,成為城市的第三境界。在此,本智庫質疑「城市境界」及「城市革命」為建設以人本的宜居城市的學術基礎,並對研究未有就發展「以人為本」的城市將會符合科學發展觀的關連作出任何闡述表示失望。

 

本智庫認為,該份研究存在嚴重的學術缺憾。如果規劃署在未有參考該研究,便同意將其成為行動計劃之參考文件的話,便反映規劃署在審議行動計劃時表現粗疏;如署方已參考了該研究並同意成為行動計劃的參考文件的話,則反映參與事次研究的署方官員之公共行政水平甚虞。

 

2.     對綠道標準及效果提出質疑

本智庫曾到深圳市2號綠道進行考察,並有以下發現:

 

l   綠道不綠

n   連接至筆架山公園至銀湖水庫一帶之綠道與馬路及公路並排,沿途之人工綠化比例甚低。

n   筆架山公園之主要行人路均為水泥路,更有新的舖路工程進行,令經已人工綠化的環境再受破壞。

n   筆架山公園沿途均裝設閉路電視。

l   指示欠清晰,道路斷續

n   筆架山公園至銀湖水庫一段之綠道均未有清晰指示,斷續之餘更設有梯級。未能符合都市綠道能夠踏單車之要求。

n   沿路未有任何大型資訊地圖,只能夠在深圳體育館附近的八卦路找到地圖板。

n   未能根據綠道網地圖成功到達筆架山公園綠道之驛站及銀湖水庫公園2號及5號綠道網交接點。

l   綠道為名,修路為實

n   沿途多個地方早已舖設水泥路,但卻在未有嚴重失修下重新舖設。特別在將會舉行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的深圳體育館附近,有多處在衛星圖上看見完好的道路,均被重新舖設。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網站所載[4],珠三角綠道網分為3個類型,分別為生態型、郊野型及都市型。本智庫實在質疑上述參察過之都市及郊野型綠道的建設是否符合宜居及綠色概念。況且,生態型綠道有200米闊度,假若將香港彷照深圳的綠道網建設,沿途舖設水泥的話,便會令新界東北及西北的天然生態淪陷。另外,深圳市政府將蓮花山公園列為社區綠道示範單位[5],但是在廣東省人民政府的網站中,則未有該項類別。以上提及的問題,均顯示出整個綠道計劃有欠周全,規劃上濫竽充數、荒誕不經。

 

基於以上所得,本智庫質疑香港有否需要連接內地綠道的計劃,並對規劃署官員有否到深圳考察綠道表示疑問。

 

3.     官商勾結,「宜居」成為城市間追逐榮譽之標記

本智庫從研究報告編研機構之一的中國城市網(www.city188.net)發現,該份研究報告的團隊成立了“宜居城市諮詢研究”和“宜居城市品牌推介” 兩個項目[6]。只要中國內地市政府向研究報告編研機構提交研究報告並支付不明數目的款項,並根據評價得到80分或以上,便可以得到宜居城市地位。據網站所載,清遠市、銀川市及宜昌市均已獲得該等地位。

 

研究報告編研機構之一的「中國城市國際協會」聲稱在香港註冊,但本智庫在查閱公司註冊及商業登記冊時,並沒有發現該機構存在。由於宜居城市品牌頒贈早於2009年開始,本智庫對編研機構在香港有非法經營業務及逃稅等嫌疑深表擔憂。

 

最後,本智庫發現,在《聯合國人居獎》的歷屆得獎中國城市當中,大部份均為中國長三角及東北一帶之城市[7]。本智庫認為,「宜居」經已開始遠離由聯合國訂下之本質,在兩個地區的競爭中成為一個「品牌」。廣東省政府在推行另一個「宜居」品牌時,卻有潛在官商勾結之嫌。所以,本智庫認為香港規劃署必需重新研究行動計劃,補救質量性缺憾,維持在跨區規劃的自主性及權威性。



[1]
參考 http://www.prdbay.com/UploadFile/20112102017238713.pdf

[2]參考 http://yjcs.city188.net/Uploadfile/20101793410397.doc

[3]參考 http://www.eiu.com/Handlers/WhitepaperHandler.ashx?fi=Liveability_rankings_Promotional_PDF_V02.pdf&mode=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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